市旅游和体育宣传促进中心:
你中心《关于李芳、陈玉兰二位同志晋升一般管理八级职员的请示》(乐旅体宣﹝2017﹞1号)文件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李芳、陈玉兰二位同志晋升为一般管理八级职员。
此复
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
2017年1月26日
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关于同意李芳、陈玉兰二位同志晋升一般管理八级职员的批复2017-01-26 阅读 次 市旅游和体育宣传促进中心: 你中心《关于李芳、陈玉兰二位同志晋升一般管理八级职员的请示》(乐旅体宣﹝2017﹞1号)文件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李芳、陈玉兰二位同志晋升为一般管理八级职员。 此复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 2017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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