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州旅游委(局):
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,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。现将《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旅游行业全国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典型事迹征集宣传工作的通知》转发你们,请按要求,认真做好我省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典型事迹征集宣传工作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选树范围
征集对象为:在文明旅游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旅行社、星级饭店、A级景区和地市级以下旅游管理部门。
二、选树程序和名额
各市州旅游委(局)根据征集标准,对征集范围内的单位,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通过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、明查暗访、听取汇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开展候选单位考核工作。每个市州推荐名单不超过4家,推荐名单在市州相关媒体公示后,于9月30日前,将填好的《2016旅游行业全国文明旅游先进单位事迹表》,连同反映本单位文明旅游工作先进事迹的作品(形式可为H5等微信宣传页面或视频)和其他证明材料(含电子版),报送至省旅游发展委员会。
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根据国家旅游局分配的名额,汇总各市州推荐名单及其他证明材料,经上述征集程序,择优选出旅行社、星级饭店、A级景区和地市级以下旅游管理部门(共5家),在四川省旅游政务网公示后,向国家旅游局推荐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地要把征集宣传工作作为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抓手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布置,广泛动员,吸引广大旅游企业积极参与,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成为文明旅游的践行者和传播者,务求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确保质量。各地要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征集宣传工作,做到规范有序、标准统一、好中选优、确保质量,征集一批文明旅游工作基础扎实、成绩突出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。
(三)加强宣传。各地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,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,创新宣传手段,扩大活动的社会宣传面。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加强对文明旅游的宣传,形成文明旅游的浓厚舆论氛围和践行文明旅游的强大示范效应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旅游行业全国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典型事迹征集宣传工作的通知
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
2016年8月31日
(联系人:韩华、谢丽;联系电话:028-86702639、86702851,传真:86702628;邮箱:312854459@qq.com